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本人提供的报考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体检
复试时由新疆医科大学统一组织体检www.lindalemus.com。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标准。临床医学专业不接收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HBsAg+)。
十、报考费用
考生的报名费、体检费和考试期间食宿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十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我校为研究生设奖学金、助学金、创新基金,具体的奖励办法请登录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十二、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
1.欢迎考生及时浏览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3.咨询电话:(0991)4365220
十四、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