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
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 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⒉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
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
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除“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非在 职考生外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 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⒈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3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报名考试费:250 元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http://yjszs.tongji.edu.cn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和报名材料(历届生 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应届硕士生的研究生证扫描件),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同济大学 201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⒉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⒊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8:30—16:00),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 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凭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 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 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