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9月5日(不含双休日)
2、地点:校本部第七教学楼205室 研究生学院办公室
3、资格审查材料: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二代身份证、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外地人员也可函报,将介绍信和上述证书复印件邮寄至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辽宁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办公室,接收截止日期9月10日。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后,9月底办理缴费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申请学位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在完成学校要求和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后,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统考科目为外语和学科综合。
如果申请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和药学硕士学位,只需要外语一门合格成绩,不需参加学科综合考试;如果申请护理学和临床医学等专业硕士学位,要求外语和学科综合两门合格成绩。
全国统考的报名工作全部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完成。
六、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
申请人通过学位课程和国家统考的全部考试后,在研究生学院组织下办理进入第二阶段(撰写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阶段)手续,确定专业和研究生指导教师,然后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最终获得硕士学位。
上述学位申请工作必须在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五年内完成,否则本次申请失效。
七、学费
按阶段缴纳学费,分为学位课程阶段(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阶段(第二阶段)。
收费标准按上级部门颁布相关文件后再行确定。
八、联系电话:0416-467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