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4]4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拟定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12000元。请同学们按照学费标准,最迟于8月28日前上交学费。交款方式如下:
1、银行代扣费:
将学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本人银行卡中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具体交费方法详见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新生交费指南。
2、汇款交款:
账户名称:中国医科大学;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21001460008052501120-0003。
仅限由于我校开卡失败,未随录取通知书发放银行卡同学使用该方式交纳学费。其余同学一律采取银行代扣费方式交纳学费。
已办理生源所在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学费交纳日期不受8月28日的时间限制。该部分请于入学报到当日将银行助学贷款回执上交研招办进行审核,并由研招办负责与学校助学贷款中心联系进行信息录入。但如果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贷款金额低于学费标准,请将缺额部分于8月28日前按以上交款方式进行上交。
档案及培养合同还没有上交的同学,请抓紧时间上交,以免因为录取材料上交不全,影响入学报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