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红章原件)。
(3)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复印件。
(5)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我校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本科班内排名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时请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复试考核合格者,经我校推免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录取,在“推免服务系统”发给考生待录取通知。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十天,如接收名单修改须另行公示十天,无异议或异议解决者方可确认其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具体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www.lindalemus.com,未填报相关网报信息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所有推免生11月份将不再参加现场确认及图像采集事宜。
3.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4.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7.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www.lindalemus.com。
8.推荐为全科医学专业(105127)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接收。
9.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无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193
电话:022-59596191 传真:022-5959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