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按照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及我校各类奖学金。
十二、其他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贵阳中医学院
单位代码:10662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东路50号
招生办邮箱gzyyzb@sina.com
邮政编码:550002
联系电话:0851-5652671
传真号码:0851-5652671
联系人: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