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学业奖学金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除推免直博生(具体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外,其他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学术型
一年级:
二等奖15000元/学年/生
二年级及以上:
一等奖18000元/学年/生
二等奖15000元/学年/生
专业学位8000元/学年/生
进入第二年(含)以后各学院(部)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动态评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等级与金额。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1000-5000元/项。
3.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000元。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设置为99%,博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800-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200元)和助管(18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三、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考核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十五、招生监督机制
1.博士生招生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行政监控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网站公示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
3.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考生可向学院(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有争议也可向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十六、招生信息与咨询
1.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查看招生相关信息、学院专业介绍、招生咨询问题等。
2.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
十七、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十八、如在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