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4年12月10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寄送到鼓楼校区研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210093)。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证明的复印件。
(3)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南京大学的教职员工,提交由人力资源处或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 寄送材料至院系。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根据各院系的“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在院系规定的申请材料交寄截止时间之前(以寄出邮局邮戳为准),将报名及申请材料直接寄送到相关院系指定地址,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院系考核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复试期间,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还可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打印考试证
(1)申请考核方式:考生无需打印考试证,请关注报名网站中的审核状态及各院系主页的材料初审结果和相关通知,通过材料初审的考生,请按照院系通知参加考核。
(2)普通招考方式:考生在2015年1月10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考试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南京大学教职员工报考博士生必须提交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博士生,可以暂不提交单位证明,但须事先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硕士学位才能报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2015年毕业的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的考生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
3.请考生仔细阅读《南京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所有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须与报名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并且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4.我校将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及时通告有关博士生招考的工作进程。博士报名中的政策问题请咨询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592951,89683251,83593251)。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果遇到与报名系统相关的问题,请联系QQ(号码:2955572362,用户名:南大博士报名系统咨询)进行网上咨询;与报考政策相关的问题,该渠道不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