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西安医学院创建于1951年,设有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系、医学技术系、口腔医学系、基础医学部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17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文学四大学科门类。学校目前拥有5所附属医院。风湿病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专科;临床医学为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基础医学、药学、护理为为省级优势扶持学科;急诊科、血液科、心血管内科、肝胆外科、检验科、泌尿外科、妇科等7个学科为陕西省优势医疗专科;老年病科、心电起搏与电生理、骨关节科等3个学科为陕西省医学重点学科;神经病学为陕西省医疗单位重点学科;消化病学、产科省级医院重点学科。2011年10月,我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授权,并于当年开始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2013年,教育部、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我校为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二、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培养高层次临床医师,要求具有坚实系统的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熟悉临床科学研究过程,培养的侧重点在于临床能力的训练和提高。
(二)培养模式
采用以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导师组培养模式。导师组由学校、医院等遴选出来的3~5名专家组成,在责任导师(组长)的领导下,导师组共同完成学生理论教学、临床技能训练及论文指导工作。学习期限为3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3. 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条件:①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②辅修过十门以上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③英语通过四级;④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⑤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大学主干课程(详见本专业领域具体招生目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①、③、④、⑤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