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方式:参照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中的“学科考核”方式执行,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2.考核时间:
(1)硕士二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的考核与以“申请-考核”制报考博士生的考核一并进行,时间为2015年3月7日--3月10日;
(2)硕士三年级申请硕博连读的考核时间大概在2015年1月5日-10日,具体由各学院确定。
八、学费、在学期间待遇
1、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 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2、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建立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非定向就业全 日制博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8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100%;
(3)博士生优秀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50%;
(4)博士生科研激励基金,每学年生均6000元的标准,由导师本人根据博士生的科研表现自行评定。
(5)学校还设有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品学兼优的博士生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
九、其他
1.友情提示:考生在报考前请与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该导师当年的招生计划情况。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3.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②应届毕业时未获得硕士学位。
5.在职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如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6.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 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如需继续培养,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7.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因报考所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考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我校2015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初试时必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课程请与所报院部联系。
10.若2015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考生密切关注。
2.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向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5-86185281 ;传 真:025-86185279医.学,全 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电子邮件:cpuyzb@163.com网址:http://yjsy.cpu.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大学城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行政楼705室,邮编:211198
3.各院部联系电话:药学院025-86185328,中药学院025-8618513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3271249,国际医药商学院 025-86185038,理学院 025-86185170,药物科学研究院 025-8327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