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院系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结合各研究所、院系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考生相同。
2.在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情况接收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但不能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
五、录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的规则。这里计划单列是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普通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分别用于录取对应类别的考生,两类考生不形成竞争。录取时考生不得调入或调出该专项计划。具体录取由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必须在录取前由招生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六、其他
1.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到教育部指定的院校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关研究所、院系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2.被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已达到所报考研究所或院系普通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或普通招生计划国家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录取要求的,经考生本人申请,相关研究所或院系审核同意,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的学习。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强化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各研究所、院系。
4.2015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基础培训高校和我校相关规定缴纳。
5.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进一步查看《中国科学院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向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6.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以国家政策为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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