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初试科目
日期 | 科目 |
12月27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12月27日下午 | 外国语 |
12月28日上午 | 业务课一 |
12月28日下午 | 业务课二 |
(三)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六、复试
(一)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要求和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我校实行师生互选制。在复试阶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由导师与考生间进行互选,确定导师。
(四)复试期间,所有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无法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学籍学历认证方法请见附件1。
(五)复试加试
1.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体检
身体健康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