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
(一)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生待遇水平,我校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助学贷款和其他多种计划外奖学金在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二)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报考。
(三)非上海户籍或工作地点不在上海的非应届考生不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作为报考点;但报考设计学(含景观规划设计)、工业设计工程、艺术、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的考生只能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作为报考点。
(四)选择华东理工大学(代码3107)作为报考点的考生请注意: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实行网上收取硕士报名考试费,考生务必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我校不再另行组织收取报名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网址我校将另行通知。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则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执行。
(五)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六)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建议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七)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将对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九)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