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培养费收费标准及学习期间待遇
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2015年全日制博士(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0000元,全日制博士(专业型)培养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12000元。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十、其他
我校博士生导师相关信息可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风采中查看。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12号信箱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联系电话:025-85811028,025-85816077(传真)
邮政编码:210023
十一、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基础医学院 |
章老师 |
8581192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马老师 |
85811084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
85811380 |
药学院 |
高老师 |
85811522 |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
陈老师 |
85811753 |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