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与录取
1.初试
(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1日至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考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3)考试科目
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
2.复试
复试考核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情况,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5年另行规定通知。
3.录取
(1)录取名单的确定
我校通过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中旬寄发。
(2)报到
新生报到时,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费
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学期间的其它费用自理。
(4)学制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5)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培养终审与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具体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岩老师、吴海霞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6089
E-mail:syphuyz@126.com
招生微信:沈药研招(微信号:syphuyz)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
邮政编码:1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