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学校的一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2)可兼报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或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要求(报考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均为笔试。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初试时间、地点:
1.初试时间:
2015年4月11日-1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2日9:00-15:00进行。
2.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八、复试、录取、入学
1.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5年6月5日前。
复试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2.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下旬寄发考生本人。
3.入学
新生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奖学金及学费
1.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奖学金的评选。相关政策请咨询校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
2.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住宿费:学校为同学们提供普通学生公寓,四人一间。住宿费:1200元/年/人
4.医疗费:
港澳台大学生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陆)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并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 武汉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086-027-87541746(研招办)
图文传真:0086-027-87541509(研招办)
WWW网址:http://gs.hust.edu.cn(研究生院)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2.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086-027-87557546
图文传真:0086-027-87547833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