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费及奖学金
(一)学费
港澳台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币种:人民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的双学位博士,每年学费50000元;只授予中山大学学位的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博士,每年学费35000元), 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0元。硕士研究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
学费一律按学年度收缴,逾期不交者,将作自动退学处理。
上述学费不包括学生的教材费、学生来校接受导师指导的往返交通费、住宿以及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
(二)奖学金
中山大学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文件规定,设置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相关规定。
四、培养方式
(一)港澳台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基本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采取导师个人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港澳台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修有关选修课。
(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修完课程,至少应修满30学分,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一般每周应有8 学时接受导师面授。如将面授时间集中使用,一般每月至少到校学习一次。 具体面授时间应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由导师与学生商定,经院系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兼读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来校修读外国语课程。 入学时第一外国语水平已达要求者,可获准免修,但要参加该门课程的通过考试。
(四)兼读制博士研究生暂未实行学分制。必修课程含第一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课等四门以上(含四门)。每门必修课程的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学生每月定期到学校接受导师指导,基础课及专业课授课时间由导师与学生商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中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医.学.全.在.线网站www.lindalemus.com,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甚至取消学历和学位。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咨询热线:020-84113696, 020-84111686。考生亦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院系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