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考核。科学设计复试方案,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科学衡量,着重加强创新能力考查。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环节的专业及外语考试,通过复试保证生源质量。
(二)严谨规范开展复试工作。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坚持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提高教育选拔考试的公信力。
(三)充分发挥导师群体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深入研究复试政策和评价方法,形成导师群体的合力,提高复试工作效能,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四)坚持信息公开透明。按照“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全部主动公开,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的组织工作
(一)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4年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初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的复试工作,对本培养单位考生的考核及复试结果负责。如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组织制订详细的复试要求和办法,在复试前负责向考生正式公布“招生单位复试办法”。
(三)各招生单位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5人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择本学科专业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要求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同时无直系亲属报考。
(四)各招生单位对考核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规范操作,选拔得力的考务工作人员,做好复试的管理和组织工作。复试仍然是国家教育选拔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对复试过程和复试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要有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
(五)各培养单位组成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及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等参加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结果做好书面记录,以备质询和检查。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凡达到吉林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合格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各招生单位(或学部)组织的复试阶段的考试。
(一)复试内容
1、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测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包括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最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
(二)复试的形式
专业笔试(含外语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复试的成绩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
1、2014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往届毕业考生提交考生本人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硕士学位论文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