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凡录取到我校且人事档案转到研究生学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年。
2.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可按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名额指标由省级主管部门核拔。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www.lindalemus.com,具体办法学校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三助”岗位补助: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研究生工作量,给予相应的补助。
5. 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相应证明后,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并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6.其它:研究生在读期间还可申请研究生其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