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确认拟录取信息,发函请求相关单位要提供考生初试试卷、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等相关材料。
3、录取通知书发放。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省考试院,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知考生将学籍档案邮寄至我校。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4、未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合格者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学校规定分数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工作。
6、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拟录取或已被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