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4]4号)和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山医大校字[2009]9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目的
对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复试应着重考查其综合应用所学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外语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心理人文素养等,从而更为全面地考查考生的培养潜质;对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在考查其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前提下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着重考查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实践经验、实验能力和科研动手能力,建立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的选拔标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全程负责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和监督有关院系及学科(专业)开展复试工作。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宏伟
副组长:解军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军、王志中、王彤、王英元、王斌全、刘强、杜永成
李亚蕊、张淑秋、张辉、赵长青、赵彬、晋建华、郭政
2、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组成如下:
组长:顾昭明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毛红胜、齐国树
(二)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医,学,全,在,线,提,供www.lindalemus.com。各院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制定本院系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各院系需委派一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全程协调本院系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