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及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对人才的市场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2.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应积极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核办法,使复试有利于对创新人才和科研能力突出人才的选拔。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规模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招生规模进行录取。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及督察
1.学院根据本办法要求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纪检委员和学位委员会共同组成;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院复试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并负责组织、指导及协调本院的复试工作。
2.学院根据情况按二级学科组成若干个复试专家组,复试小组专家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复试小组成员需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3.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二级学科复试专家组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推荐生不再重复进行)。
5.复试比例:一志愿按1:1.2差额复试,其余经校内调剂未满额专业按实际上线考生数复试。二志愿原则上按1:1.2差额复试。
6.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资格(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
(2)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4年一区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
7.复试前学院将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认真审查往届本科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考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的成绩单。
8.学院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
9.复试过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复试所淘汰的考生必须是复试成绩不及格或总分排名最后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直接淘汰,不予二次复试;复试成绩合格但排名该专业最后的被差额落选考生可申请参加学校其他缺额专业二批调剂复试一次(与校外调剂考生一同参加第二批复试)。
1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左右医学,全 在线.提 供www.lindalemus.com。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11.学院复试后均为预录取,最后拟录取必须由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公示后向考生公布。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方为正式录取。
12.学院招生导师需签订招生责任书,承担助研津贴100/月•人。
13.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四、招生复试流程:
1.学院公布2014年硕士生导师招生名单,考生选择导师。
2.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3.对于未录取的考生进行院内调剂,仍未录取者退回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
4.如第一轮复试后名额未满的专业需及时上报缺额信息,请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调剂相关专业考生进入学院。
五、招生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与面试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笔试+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和英语应用能力(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