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首医大校字〔2014〕63号),我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博士研究生享受首都医科大学奖助学金待遇,包括: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生源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人,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2.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各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和非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承担科研任务情况学校发放助研津贴,发放标准为600元/月/人,在岗支付10个月/年;校本部担任助教的研究生,根据任课时数,学校发放助教津贴,发放标准为35元/学时/人;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助管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为不低于500元/月/人。
3.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实践培养与服务者,学校发放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发放标准为1400元/月/人,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
4.困难生补助:经审核认定为困难生的研究生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1000元/年/人。
5.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人。
(二)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覆盖在校研究生的3%,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在学期间具有参评一次的机会。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所有学术型一年级研究生享有新生奖学金,根据录取成绩分为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人/年三个等次。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奖励表现优秀的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8000元、10000元和12000元/人/年三个等次,每年度评选一次,覆盖70%学术型研究生、30%专业型研究生。
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社会工作、志愿工作等单方面成绩突出的研究生,覆盖15%的研究生,每年度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5.社会资助奖励:学校欢迎各类社会组织设立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方向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支持高级医学人才培养。目前来自社会资助的奖学金包括:王忠诚奖学金,奖励优秀的神经外科专业研究生;口腔医学专业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口腔医学专业研究生;爱优爱毅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超声医学方向)研究生。
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奖励办法参见我校有关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六、复试内容与工作安排
(一)复试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听力测试、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验和临床技能等。
(二)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组织:我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所)二级管理、分层负责的工作模式。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到所报考导师所在学院教育处参加复试。
为了给考生提供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我校部分学科专业由学校的临床专科学院(系)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包括外科学(普外)、外科学(骨外)专业。报考外科学(普外)的合格考生按要求分别到普外学系挂靠学院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教育处参加复试,报考外科学(骨外)的合格考生按要求到骨外学系挂靠学院附属北京朝阳医院教育处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请查看本网页近期更新的各学院(所、系)、专科学院(系)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网址:http://yjs.ccmu.edu.cn/dweb/tongzhi.aspx?id=2773。
3.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凡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5月5日至8日期间(8:30-16:30)到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行政楼1006房间),其中5月5日的资格审查工作在首都医科大学右安门校区第一教学楼二层大厅进行。考生领取复试表格后按要求到相关学院(所、系)、专科学院(系)参加复试。
4.复试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2)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3)专家推荐书(2份);
4)思想政治情况表:在研招办“文件下载”中下载后填写,加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5)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6)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目录备注中显示▲者)博士研究生考生,还需提供:
(1)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培养类型证明(在首都医科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不需要提供)。
(2)获得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学术型硕士学位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如果不能提供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则须提供主治医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单位为三级医院(含)以上级别证明(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7)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体检时用)。
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83911740, 邮箱:Email:yanzhao@cc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