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与拟录取原则
1.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
2.未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备在报考导师处复试的资格。第一轮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调剂复试的资格。
3.拟录取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未达到60分不具有拟录取资格。
4. 经复试专家小组测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考生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学校按照合格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