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博士录取新生能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现将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
我校2014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10日通过EMS方式进行邮寄。具体邮寄名单见附件二。以下7名同学因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
考生编号 |
博士学号 |
姓名 |
录取院系 |
录取专业 |
备注 |
101594100201123 |
201410051 |
闫立成 |
公共卫生学院 |
卫生毒理学 |
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 |
101594100600903 |
201410105 |
王金春 |
第一临床学院 |
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 | |
101594100600374 |
201410128 |
刘国浩 |
第一临床学院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 |
101594100600444 |
201410171 |
崔健怡 |
第一临床学院 |
眼科学 |
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 |
101594100600520 |
201410178 |
马良华 |
第一临床学院 |
肿瘤学 |
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 |
101594100700408 |
201410259 |
于树鹏 |
第二临床学院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 |
101594100800474 |
201410307 |
史铭宇 |
第四临床学院 |
眼科学 |
学历审核材料上交不全 |
二、学费
所有录取新生均应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研究生学费按学年进行缴纳。请在8月20日前将学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本人银行卡中,具体交费方法详见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新生交费指南。
三、档案转递
所有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同学,本人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非定向考生(中国医科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及七年制学生调档函直接由研究生院转递至校内其他部门统一协调,不需本人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的调档函已采取邮政EMS方式邮寄给学生本人,具体邮寄名单见附件三。EMS邮寄单号请直接致电邮局进行查询www.lindalemus.com。档案接收截止日期为7月30日。
四、培养合同书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下载非定向培养合同书,打印一式两份,经研究生本人签字后协议即可生效,无需其他签字盖章。
2、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下载定向培养合同书,打印一式三份,除研究生本人签字外,必须经研究生所在单位负责人事管理的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方可生效。
3、研究生培养合同书返还截止日期为7月30日。研究生培养合同书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校存档一份,其余部分入学报到当天返还。
4、邮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A204房间招生办公室
接收人:姜春玲,单磊 邮编:110013 电话:18900910901
建议使用邮政EMS方式进行邮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学校不负责到其他快递指定地点领取信件。如因使用其他快递方式造成信件无法妥投,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直接上交
上交时间:7月10日-7月25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00。
上交地点: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A204房间
五、其他
有关入学报到的具体事宜详见附件一201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指南。
请各位考生及时交纳学费,并按规定时间上交合同等录取材料,以免影响正常录取。我校将在入学报到前,对新生的录取材料及入学资格进行复审,录取材料上交不全或不具备入学资格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