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缴费金额:按照上述第八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属人才选送的,若培养费由市人才中心出,须出具人才选送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并在我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中存足1240元(住宿的)或240元(不住宿的)
3、缴费方式:
(1)银行代扣代交。
在8月28日前将应缴费用总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并持银行回单和银行卡前来报到。
(2)网上缴费。
登录迎新网站(http://freshman.nbu.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意:网上缴费成功后,为避免发生银行代扣代交重复扣款,要求你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的余额低于应缴费用总额。
★建设银行储蓄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等以及学杂费结算的唯一指定银行卡,请你妥善保管,并携卡前来报到。
十、咨询方式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http://graduate.nbu.edu.cn/),电话:0574—87600226;也可咨询各招生学院。
1、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介绍
2、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3、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4、宁波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6、宁波大学2014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书
7、新生安全须知(略),详见后续研究生院网站上“招生工作”的“近期通告”中发布的“报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