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现制定《广州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一、奖励标准、基本条件及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团结合作精神;
(4)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平均80分以上,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选修课不低于70分,并达到规定学分;
(5)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lindalemus.com,研究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具备完成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潜力;
(6)积极参与各级、各层次举办的社会实践活动;
(7)在同等情况下,将优先考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
3、名额分配
根据当年上级部门下达到我校的名额进行评选。
二、评审组织
1、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指定有关部门统一保存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
2、下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我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相关表格可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填写完毕后,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在规定日期内上交到研究生学院办公室。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本基层单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www.lindalemus.com。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将在研究生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研究生学院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4、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5、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