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职责:监督检查研究生院和各院(系、学位点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程巡视监督各院(系、学位点)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制度和规定;研究决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成立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招生管理办公室职责: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基本条件,拟定招生规模、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简章;起草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督查小组监督下,组织院(系、学位点)招生单位落实制度,进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公布招生录取相关的制度、规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完成招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复试前期工作
1、组织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招生领导小组学习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和调剂复试工作要求;确定第一志愿考生破格复试方案及标准;制定复试工作相关制度,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公室组织院(系、学位点)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由院(系、学位点)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院系复试领导小组成员学习领会上述文件精神。
3、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结合2015年青海大学招生简章公布的预计招生计划数核定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破格复试政策要求并结合我校各学科生源情况,分不同学科专业制定破格方案和标准。
4、各院(系、学位点)依据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院(系、学位点)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5、所有复试前有关制度、规定、方案、标准、实施细则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公布执行。
三、复试工作要求
1、复试工作要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公正透明;
2、复试相关规章制度不能有歧视性规定;
3、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评判,规范执行加分政策。
四、录取工作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将不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布上报。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各院(系、学位点)招生计划规模,分专业计划根据其合格生源的情况,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微调。
4、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5、2014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今年的招生计划。
五、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一)公示内容
1、青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方案及标准
(见附件1)
2、青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见附件2)
3、青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表
(见附件3)
(二)复试内容公开
1、复试录取办法公开。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官网中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工作办法和各院系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复试考生名单公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官网中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3、公开录取信息。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全面公开;对破格复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4、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六、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指导督促招生院(系、学位点)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学校各院(系、学位点)要制定和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要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3、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学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录取管理办公室要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要求,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监督。要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附件:
青海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