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保证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谨、高效,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是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对考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的追踪了解情况,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的认识及发展潜力作进一步较为全面的考察,旨在弥补初试考察方式较为单一的缺陷,通过复试选拔出真正高素质、综合能力强、具备较好科研素质、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员攻读博士学位。
二、基本要求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注重提高生源质量,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复试工作首位,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选拔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机制。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
(三)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要强化导师在复试中的责任,要着力开展对导师的培训工作,提高选拔评价能力,全面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五)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为考生服务”的思想,满足考生的合理要求。
(六)具体要求
1.参加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凡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须进行差额复试。
3.关于导师招生指标的安排:
①一名老导师只能招收两名博士生;
②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含提前攻博考生)不占导师招生指标;
③2010年5月1日至今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发表了以重庆医科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和通讯作者单位的单篇SCI影响因子大于7.0的导师,可增招一名博士生;
④作为负责人承担有在研国家级重大课题(国家重大专项、“973”、“863”、国家自科重点项目)的导师,可再增招一名博士生(子课题不计算在内);
⑤符合增招政策的导师原则上应在本人上线博士生中招收,不能从其他上线生中调剂;
⑥兼职导师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生,且只能招收报考该兼职导师的考生;
⑦新导师最多只能招收一名博士生。
按招生限额分配后的剩余合格生源,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筹调剂。
三、复试录取工作基本程序
(一)学校按教育部下达的我校当年招生规模及当年的初试成绩,确定我校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
(二)根据学校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考生名单www.lindalemus.com,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须进行差额复试。
(三)各学科专业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复试。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以及学校的招生政策对各学科专业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合格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汇总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有关要求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向教育部上报拟录取名单。
(六)经教育部组织的联合检查组审核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