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年度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录取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实施。
二、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分布,结合现有招生计划,201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如下:
1.全日制博士
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不设限。
2.临床医学专业博士
外语分数线达到30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录取办法
(一) 全日制博士
1.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且单科成绩符合录取基本分数线要求;录取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如有专业总成绩排名靠前者放弃时,按照该专业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录取。
3.导师只能在符合分数线要求且报考本人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名博士研究生。
4.2015年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以及“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占用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以及导师招生名额。
5. 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使用考生编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网址http://202.195.210.88/gmisold/zs/lqcjcx.aspx)
(二)临床医学专业博士
1. 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外语成绩×50%+复试成绩×50%。
2.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如导师已录取全日制博士考生1名,原则上只能再招收1名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四、关于调剂
我校不接收外校调剂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剂录取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同意后,须于2015年5月27日前将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一) 全日制博士
1.有上线考生的导师或无上线考生且具备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不再接收调剂;
2.导师只能招收一名调剂考生;
3.校本部导师优先;
4.申请调剂的考生成绩须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二)临床医学专业博士
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它
1. 根据我校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凡拟全脱产学习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均录取为非定向类别;凡拟在职学习、不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类别,必须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可以保证学习时间的证明,证明格式及内容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栏中“相关下载”。无法出具证明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巡查和监督,联系电话:85811026;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邮编:210023。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