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7月毕业研究生材料送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5年7月毕业研究生的信息审核、论文送审等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审核
1、申请7月毕业的研究生于2月26日前认真检查是否已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填写《研究生培养手册》,送交导师审核、签章。
2、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对预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课题研究、临床工作、学位论文等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组织学生完成专业课考试。
3、毕业信息确认
(1)三年级及以上全体研究生及拟申请提前毕业的二年级研究生,务必在3月5日前,到学校信息门户网站(网址:http://i.fjmu.edu.cn/),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毕业信息并提交。我处将于3月6-10日统一审核、通知修改,毕业研究生于3月11日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毕业信息表》。
(2)申请7月毕业的研究生于3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属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签章:①《毕业信息表》;②《培养手册》;③《培养过程审查表》(见附件);④专业课试卷(试卷样式见附件)。
4、根据教育部关于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学位证书管理工作的要求,预毕业研究生需在学信网上对其学信档案信息和学历图像信息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15届预毕业研究生核对教育部学信档案信息和图像信息的通知》。
5、学校组织的临床能力毕业考核将于5月举行,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关注随后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1、学位论文格式及送审要求
(1)学位论文格式参照《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正文(包括引言、材料和方法、结果及讨论)的字数要求为(不包括图表):申请博士科学学位,不少于3万字;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不少于1.3万字;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不少于0.8万字;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字数为1200字左右,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字数为800字左右,学科、专业请严格按照《硕士、博士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2)送审论文仅包括论文封面(请查询《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中的要求,学号必须填写)、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正文、综述,不得出现“致谢”部分的内容。论文内容不得出现申请人、指导教师、相关人员的姓名、单位名称和地址。如有出现违规内容,被送审系统发现而退回,影响评阅等后果自负。
2、学位论文省外盲审要求
(1)学位论文省外盲审抽签将于3月中旬举行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抽签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所有参加省外盲审的同学,于3月26日前将经导师审定的电子论文word版、电子论文pdf版、论文信息表(Excel版)及实验记录本提交到各学院(实验记录本审查后返回由学生保管,论文答辩时须出示给答辩专家查阅),各学院在3月30日前将电子论文(word、pdf两种版本)提交到研究生院,同时提交汇总的论文信息表(Excel版),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送审。电子版论文务必按照论文信息表中的要求命名。
(2)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将由研究生院直接将电子版送审;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学生根据研究生网页通知对论文进行修订,提交进行二次检测。
(3)省外盲审的评审费从学校下拨下一学年该导师培养研究生的业务经费中扣除。
(4)省外盲审评议书的评阅人信息将予以保密,学位申请人在填写相应材料时都标注“省外匿名盲审”即可。
3、学位论文自行送审的要求
(1)学位论文自行送审,即没有被抽到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于4月15日前将经导师审定的电子论文word版及word检测版(word检测版仅仅是删除了word版中的“材料和方法”、“参考文献”和“综述”,其他内容是一致)、论文信息表(Excel版)及实验记录本提交到各学院(实验记录本审查后返回由学生保管,论文答辩时须出示给答辩专家查阅)。各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电子版论文务必按照论文信息表中的要求命名。
(2)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由各学院通知学生制作纸质版论文准备送审;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论文,各学院通知学生对论文进行修订,提交进行二次检测。
(3)学生于4月25日前提交经导师确认的评阅人名单到各学院(评阅人资格需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质量监控实施办法》(闽医大〔2014〕195号)中的要求)。评阅人名单经各学院审核合格后,领取论文、《论文评阅人聘书》和《评阅意见书》,再将学位论文送审。
(4)自行送审的论文,评审费由学生自行交付评审人,自行报销。评审费标准请参照网上《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答辩等相关费用建议标准》。
三、学位论文答辩
1、持完整的《评阅意见书》(省外盲审的评阅意见书将直接在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到各学院领取)和《答辩申请表》到所属学院领取《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和表决票。答辩委员会成员资格查阅《福建医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闽医大〔2014〕196号)。
2、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举行答辩,学校将组织人员对研究生答辩进行督导。
四、提交毕业、学位材料
1、在6月10日前,请按照“研究生提交毕业、学位材料清单”(研究生院网上下载)提交全部材料到所在学院。所提交的学位论文的格式,请参照网页中《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和格式规范》,内容双面打印,封面统一用麻纱纹纸胶印(博士用淡红色,科学学位硕士用淡黄色,专业学位硕士用淡蓝色),胶装成册。论文电子版请拷贝到各学院指定电脑中,由学院汇总统一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由于今年毕业生较多,审核提交毕业材料需要更多时间,故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于6月10日前提交。逾期将不再收取学位申请材料,请同学自行将材料保留至2015年12月份再提交。图书馆提交电子论文请按照图书馆相关要求。
2、学生在网上填报学位授予信息时,需同时填写提交“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登记”(在学期间已发表的文章)。
3、硕士研究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在提交申请学位材料前自行复印好自己的《评阅意见书》、《答辩决议书》及《成绩单》,以便毕业后报考博士研究生时提交给报考学校审查。
4、根据《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闽医大〔2014〕197号)文件的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发表(在OnLine检索到视为发表)符合要求的SCI文章,才能申请学位。如因为文章未发表而无法申请学位的博士生,请自行备份《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和学位基本数据表,于毕业后二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SCI文章方可申请学位。
5、所需清单、各式表格请在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提交毕业、学位材料”下载,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五、研究生院于6月中旬组织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毕业、学位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公布研究生院网页,请同学及时上网查看并按照通知及时补充完整材料。
六、请各学院、各相关导师及其研究生,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91-22862663,胡老师(课程成绩),洪老师(培养工作),罗老师(临床技能毕业考核),徐老师(论文送审及答辩、学位申请工作)。
附件: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