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2015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报考材料领取通知
我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发放2015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博士报考材料。已被录取的2015级博士研究生领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入学报到相关事宜,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将初试报考材料取回,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1.通知书及报考材料领取
(1)自取或代领
本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统考考生凭“准考证号”、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凭“硕士学号”领取通知书;未录取考生凭“报名号”领取报考材料;
他人代领: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凭统考考生“准考证号”、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凭“硕士学号” 领取通知书;未录取考生凭“报名号”领取报考材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领取时间:7月10日(周五)上午9:00—11:00
领取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老科研楼503室)
(2)邮寄
逾期未领取的通知书和报考材料,将于7月10日下午3:00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按初试网报地址邮寄,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2.关于更改邮寄地址或联系方式
请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更改录取通知书及报考材料邮寄地址或联系方式的考生,将以下格式的excel申请在7月8日22: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syphuyz@126.com,收到后邮箱会自动回复,无需电话确认。
考生姓名 |
录取专业 |
准考证号 |
新收件人 |
新地址 |
新邮编 |
新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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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申请住宿的2015博士新生请填写好下表报研究生处备案,请7月8日22:00前将电子版申请发送至研招办信箱:syphuyz@126.com
姓名 |
统考生准考证号或硕博连读硕士学号 |
专业 |
联系电话 |
不住宿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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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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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沈阳市内 □校外租房 □其他 |
4.发放材料包括
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请务必认真阅读,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建设银行储蓄卡(用于缴纳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及发放奖助学金)、《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各一份。
未录取考生的材料即为初试报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