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海南医学院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与方向。
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复试时间以研究生部网站的通知公告为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
5、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须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费用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 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推免生”免缴三年学费。
2、住 宿:学校提供宿舍,配有空调、卫生间、热水器等设施。
3、奖助政策: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期间享受住院医师相应待遇。其他具体简章见我校相关管理制度。
“推免生”入学第一年享受当年“国家助学金”及“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上金额最终以省财政拨款为准),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