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军医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第四军医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管理规定》,2015年我校拟在教育学、理学、工学、医学和管理学等五个学科门类接收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一、报考条件
1.取得硕士学位。
2.第四军医大学在职干部、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正式聘用人员,由报考导师推荐,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批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3.外校申请人员,须由所报考导师推荐,有工作单位的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接收申请专业目录
《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一。
三、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6日—7月16日
8:00—12:00,14:30—18:00
2. 报名地点: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行政楼5楼502室)
3. 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件、硕士学位证书、本人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第四军医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两份(见附件二)。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承担或参加科研课题等反映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4)拟申请就读导师推荐信(手写,见附件三)。
(5)校外人员需提交申请人简历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信息表一份(excel文档,见附件四,发邮箱:yjsyzsc@163.com,注明博士,文件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4. 报名费用:申请人须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考试和录取
研究生院招生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以网上通知形式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7月18日组织申请人参加入学资格英语考试,根据学校确定的招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计划指标,划定英语分数线,确定录取人员,于8月下旬发放入学通知书。
凡参加我校“申请—审核制”面试未被录取,可免参加入学资格英语考试。
五、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的培养
1. 学员入学一周内应与指导教师联系,依据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并选修课程。
2.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员需脱产完成课程学习。学员入学后培养按照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与全日制研究生同轨道进行。
3.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员必须完成我校规定的课程学习,通过课程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后,方可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学员必须在我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每年3月参加考试。学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其他学校报名参加考试。
4.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学员必须在入学三年内报名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如通过考试,则于当年转入脱产两年的课题研究阶段。如在三年内未通过考试,则自动结束课程学习,不得进入课题研究阶段,由学校颁发“博士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5. 学员进入课题研究阶段后,开题论证、中期考核由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具体参照《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开题论证报告制度》和《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