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缴费发票复印件。
入学报到时我办将审验相关材料原件,若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且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联 系 人:王岚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5540。
六、考试及授位
(一)A类人员: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具体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也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初试、复试合格,则录取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若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授位要求后,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获硕士学位。
(二)B类人员:学习结束后可以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若初试、复试合格,则录取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若完成培养计划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达到授位要求后,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获硕士学位。
七、注意事项
(一)因国家政策原因,我校人才提升计划(B类)不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学专业学位。
(二)学籍注册时间
无论A类或B类学员,若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两次机会),初试、复试合格,录取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学籍与录取当年的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同时注册。硕士毕业证上学习时间为学籍注册之日至毕业之日。
八、其他
报考统招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及报名条件最终以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预计将于2015年9月公布)为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留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考生须服从我办调配。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05-18
附表: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思想政治教育、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生物医学工程、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法医学、放射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急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军事预防医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民族医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