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临床医学院)
一、入学安排
报到时间:2015年7月30日。
报到地址: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科教楼1楼学术报告厅
提示:因故推迟报到者,7月22日前向临床医学院递交书面申请,获准后方可推迟(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成都医学院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视本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提交材料
1. 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
2. 以应届生身份录取的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党员报到时,提交党组织介绍信及密封的入党档案材料。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经县(区)以上党组织开具转出。转出单位的组织关系同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者,介绍信称呼栏填写“成都医学院党委”;其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称呼栏填写“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介绍信中去处栏填写“成都医学院”。
5.团员须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成都医学院委员会”。
6.户口迁移相关要求:
(1)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入学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在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办理暂住登记管理。
(2)迁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成都医学院。
(3)迁移证必须使用打印机打印。户口迁移证须盖有签发机关印章。要求迁移证字迹工整,容易辨认,不能私自涂改。如签发机关有涂改,涂改处必须加盖签发机关印章;户口迁移证各项应填写清楚,不能漏填,身份证编码栏内必须填写身份证编码。
提示:办理户口迁移证时,不满足要求者,应立即请签发机关更改。
三、其它事项
1.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相关管理规定,学生须缴纳学费8000元/人·学年。
2.家庭经济困难且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所在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报到时,携带贷款回执单,并补交学费与实际贷款审批金额的差额。
3.学生入住附院学生公寓,住宿费1200元/人·学年(含公寓管理费)。
提示:学校通过招标为学生准备了全新卧具和生活用品(棉絮、垫褥、枕头、棉被套、床单、枕套、蚊帐、凉席、洗漱用品等),学生自愿购买,缴费标准:460元/人。
4.按照文件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90元/人•年。
提示:为保障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人身安全、提高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住院医疗报销比例,建议新生购买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自愿原则)。
5.新生体检费80元/人。
6.预收教材费500元/人(学生离校时结算,多退少补)。
7.专业服装费(包括长袖、短袖白大褂各1套,由医院统一定制,收
费130元/人。听诊器、叩诊锤由医院准备,学生自愿购买)。
8.新生报到期间,凭《录取通知书》证明其身份出入学校、附属医院。
9.为学生办理了学校所在地农业银行借记卡,请妥善保管!
提示: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所有经费处理直接发放到此银行卡。
上述缴费标准均以入学报到时学校公布的收费为准,新生报到时在报到点缴费,第二、三学年开学时到学校计财处交清费用。缴费可刷POS机,免收手续费。
成都医学院通讯地址:610500 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
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8)62739178(79兼传真)联系人:徐老师 曾老师
临床医学院联系电话(028)89350352 联系人:林老师
成都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