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生:
祝贺您被录取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入学时的相关事宜和要求具体告知如下: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无故未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中需要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要求如下:(1)来自包头的新生,持党委以上组织部门开出的抬头为“中共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到“研究生学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来自外省(市)的新生,持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出的抬头为“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到“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根据有关规定:所有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到包头医学院),如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必须出具户籍证明;凡我校毕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我校研究生的新生不必办理相关户口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科:李利老师0472-7167772
四、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其他各专业研究生: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开课时间: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到后直接到规定的医院进行规培,上课时间都安排在周末,具体上课安排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的课程表。
其他各专业的研究生从9月7日开始上课,具体上课安排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的课程表。
(3)报到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进行审核,按照教育部规定没有毕业证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档案及工资关系: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如档案不调入我校,开学时务必携带本单位分管人事领导签字及盖有本单位人事科公章的证明(证明须说明本人在读研期间单位是否发放工资),否则不予发放国家助学金;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有工作单位的研究生不需要调档,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与单位的一切关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需自行办理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学校不负责此类事宜。
六、交费:
1、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学年/人,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学年/人
2、住宿费: 1200元/年
3、公寓住宿备品自带。
4、教材押金500元,购教材后,多退少补,要求每生都必须缴纳,否则不予以报到注册。
5、照片:准备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用于办理研究生证、学籍卡片和图书借阅证,于开学报到后统一交由指定的临时班长负责。
6、为方便今后缴纳学费、发放助学金和各类奖学金,我们给每位新生办理了一张建行银行卡,随通知书一起发放,请各位研究生新生务必于9月1日前请将学费、住宿费打入此银行卡,学校财务处将于9月5日通过银行统一扣款,并打印交费收据由班主任统一领取并发放。
七、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并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八、所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学后都要集中规培,具体规培事宜我们将在7月2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公布,届时请大家查阅。
如有不明事宜可致电研究生学院咨询:0472-7167926联系人:赵老师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