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学、理学等第四门专业基础课考试:
基础考试科目 |
命题方式 |
题型 |
参考教材 |
细胞生物学(150分) |
学校题库命题 |
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 述题 |
《医学细胞生物学》安威主编,北京医科大 学出版社第三版。 |
电子技术基础或理 论力学或数字信号 处理或普通物理学 (150 分) |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简明教程》,杨素行主 编,高教出版社第三版。 | ||
有机化学(150分) |
《有机化学》倪沛洲主编,人民卫生出版 社第六版。 | ||
物理化学(150分) |
《物理化学》侯新朴主编,人民卫生出版 社第六版。 | ||
分析化学(150分) |
《分析化学》李发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 社第六版。 | ||
药物的波谱解析 (150 分) |
《药物的波谱解析》彭师奇主编,北京大 学医学出版社。 | ||
管理学基础(150分) |
《管理学基础》张亮主编,人民卫生出版 社2006年出版。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150分)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约为2016年3月一4月。
2. 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复试基本分数及我校考生的初试情况制定 首都医科大学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3. 复试由各学院(所、系)组织,复试内容为三项:英语、专业课、专业技 能操作,其中英语和专业课包括面试及笔试。复试每项内容满分100分,60分 及格。复试成绩总分300分,180分以上为复试及格,复试单项或总分不及格者 不予录取。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 究方向填报志愿。在复试中报考学院(所、系)将根据考生志愿及考试总成绩通过 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八、体检
体检标准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报考眼科学专业还要求裸视视力不能低于4. 0,不能无立体视觉。
九、学费标准
国家招生计划内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型及学术型 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年;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型 及学术型收费标准为学费8000元/生/年,单位委托培养费52000元/生/年。
十、研究生奖助政策
按照《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首医大校字〔2014)63号),我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研究生享受首都医科大学奖助学金待遇,包括:
(一)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非定向就业生源硕士研究生,700元/月/人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2. 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津贴
各学科学术型研究生和非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承担科研任务情况学校发放助研津贴,发放标准为500元/月/人;校本部担任助教的研究生,根据担任课时数,学校发放助教津贴,发放标准为30元/学时/人;受聘助管岗位的研究生,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助管岗位津贴,发放标准为500元/月/人。
3. 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 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实践培养与服务者, 学校发放临床实践培养补助津贴,发放标准为1400元/月/人,每学年按12个月 发放。
4. 困难生补助:经审核认定为困难生的研究生,1000元/年/人。
5. 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依据《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