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 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我校核查报名信息时, 将认证报告交我校研招办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 为准。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 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 证编号。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第九条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江苏省内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9 日一 12日,其他省份考生务必及时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地点:在南京市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 地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另行通知;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到 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 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 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 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3.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 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 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 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 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 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条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 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 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 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打印准考证
第一条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第五章初试
第十二条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 26日——12月27日,初试科目有两门、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十三条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为全 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 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 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各占75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 100 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中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将四级成绩单复 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考试中只要有一门课为缺考,则其所 有考试科目都以缺考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