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 的文件要求制定,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 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 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 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英语。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时须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 试总成绩。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 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七条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 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 定执行。符合相关体检要求的考生方具有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非定向就业”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发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 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十九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均需按规定缴纳学费,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 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标准执行。
第二^^一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 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全日制研究生奖助金覆盖面为100%。品学兼优的博士 生每年获得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10万元左右,品学兼优的硕士生每年获得 奖助金累计最高可达6万元左右。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 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 固定工资收入)在正常学制年限内,享受如下待遇: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学年,博士生12000元/生/ 学年,覆盖面100%。
2.学业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特等12000元/生/学年,一等8000元/ 生/学年,二等4000元/生/学年,覆盖面约80%,;博士生18000元/生/学年, 覆盖面为100%。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生20000元/生/学年,博士生30000元/ 生/学年。
4.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专项奖学金(华海药业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圣和 研究生创新成果奖、远东奖学金、顾吉衡奖学金等)、专项科研创新基金(华 海药业研究生创新基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5.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基金等,帮助 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 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 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 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 系更正。
第二十四条2016年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前与招生单位、用 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二十五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一级学科 名称(二级学科名称),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如1007Z1药学(制药工程学)。
第二十六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cpu.edu.cn/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第二十七条各研究生招生院部电话:
001 药学院:025 — 86185328
002 中药学院:025 — 86185132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 — 83271249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 — 86185038
005 理学院:025 — 86185170
006 社会科学部:025-86185393 007药物科学研究院:025-83271051 008 工学院: 025-86185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