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6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二)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七、录取
(一)2016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按实际招收录取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免试推荐生占招生指标)。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有关复试组织、差额比例、复试形式、计分方法等问题参见《南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复试成绩不合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js.ntu.edu.cn/Index.html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南通大学主校区逸夫楼6号楼120室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093
电子邮件:yzb@ntu.edu.cn
九、 其它说明
(一)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1.新生奖学金(仅认定发放一次)。被我校博士点授权学科和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接收并录取的推免生,直接认定一等奖学金(12000元/生);被我校其它学科接收并录取的推免生;直接认定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
2.其它奖助学金。被我校接收并录取的推免生(非定向),第一学年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同等条件下,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等其它奖励优先。
另外我校还设立校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具体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各类奖学金管理办(http://yjs.ntu.edu.cn/Index.html)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在研究生资助政策方面,学校对在正常修业年限内无固定工作收入的研究生(档案不到校视同有固定收入)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另学校对家庭特别困难的研究生还在新生入学、三助岗位、助学贷款的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以便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住宿费、代办费
我校2016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收费标准将根据所在校区和住宿情况核算,上限为1200元/年/生,代办费为第一学年统一收取,毕业前多退少补。
(三)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