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30名左右(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以及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因教育部将于2016年3月左右下达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因此,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各专业已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情况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4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并且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程、药学、社会工作、艺术和翻译5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只招收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会计(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满4年以上,在会计或财务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该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 我校会计硕士只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码只能选择“12定向”),原则上须具有会计或财务从业经验。
7.报名参加金融(MF)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我校2016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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