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方式
培养目标: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各专业培养目标详见培养方案。
招生方式: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和“5+3”一体化三种招生方式。
二、招生计划及培养单位
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72个学科、专业学术型及八个类别的专业学位各领域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68名,其中学术型学位558名,专业学位710名(含“5+3”一体化专业学位招生计划234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6年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2016年招生初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10名(包含在总计划中,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该专项计划数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培养单位:2016年我校招收研究生的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见《二级培养单位及代码表》。我校非直属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在我校本部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后,到各培养单位进行后期培养。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注:我校除基础医学院(一)中的基础医学相关专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其它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本科专业及其它要求
1. 临床医学学术型各专业招生要求
医学门类各专业、生物学类专业、卫生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招生要求
(1)本科毕业专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①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般应报考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专业。
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口腔医学各专业招生要求
(1)口腔临床医学学术型只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考生报考。口腔基础医学根据学科要求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制口腔医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且必须同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
(2)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其它要求
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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