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荐免试生和“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
1.推荐免试生
我校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注:招收推免生占用所在专业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填报我校,详见《安徽医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
2.“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2016年转段的七年制学生将调整为“5+3”一体化模式,即五年本科毕业后直接进入三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规培”并轨)研究生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5+3”一体化转段也要占用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经过录取上报的程序。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5+3”一体化转段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5+3”一体化转段考生选报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复试、拟录取等工作与推免生一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报考、录取等后续程序。
注:我校接收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硕士招生总计划数的50%。招生计划较多的专业,除接收推荐免试生和(或)“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外,一般应留有适当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各专业最终招收的推免生和“5+3”一体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将于10月2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报考考生查看参考。未被推荐免试生和(或)“5+3”一体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用的招生计划,仍可招收统考生。
六、考生报考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等事项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1.报考点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报考点:从2013招生年度开始,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已在安徽医科大学设立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因容纳规模有限,我校报考点2016招生年度仅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含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包括报考本校和外校)、合肥市范围内报考安徽医科大学的考生。
2.网上报名:考生于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登录“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我校录取通知书采用挂号信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邮局能成功投递。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各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②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高、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③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有些省份要求网上交费)。
④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复试时我校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5.下载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考试科目: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一、英语二、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数学(一)为国家统考或联考科目,其它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药学综合(专业学位)、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由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指导性意见,试题由我校自行命制。
3.分值情况: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均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三门的,科目三(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四门的,科目三(基础课)、科目四(专业基础课)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地市或高校报考点届时负责通知。
七、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包含内容(全国统考、联考科目以教育部考试大纲为准)
1.308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2.349药学综合(专业学位)包括: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事法规。
3.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专业学位)包括: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4.352口腔综合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5.353卫生综合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6.701生物综合包括: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7.702药学综合(学术型)包括: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
8.703卫管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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