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序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 |
1 |
注册支付: 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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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0- 30日 |
2 |
通过学校推免系统进行预报名: |
研究生院 |
9 月 17- 20日 |
3 |
发送复试通知、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拟优录: |
研究生 院、 各学院/ 附院 |
9月21 -27日 |
4 |
第一批次拟优录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确认录取通知: |
研究生院 |
9月28 -29日 |
5 |
更新各专业推免计划: |
研究生 院、各学 院/附院 |
9月30 |
6 |
各学院/附院根据具体录取情况启动替补后续程 序,组织后续批次复试工作。 |
各学院 |
10月8 -11日 |
7 |
拟录取名单公示 |
研究生院 |
10 月 12 -22日 |
8 |
推免报考录取系统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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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25 |
七、推免生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以各招生学院或附院为单位组织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 合素质、外语、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 分。面试专家组人数为5名。成绩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评分结果的算术 平均值。面试过程需全程录像以备查询。
八、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结合政审对获得资格的免试生,按以 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 资格,由学生所在院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 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 实习),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取得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3.自取得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推免生提 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经核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九、关于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生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 各学院及附院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需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 严肃追究泄密人责任。
2.学校监察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投诉与举 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分别为85811026、j iwei@n jutcm. edu. cn ,联系人: 林正兴。
3.所有公示信息均在校园网主页、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院研招 网手机网站和推免管理系统同步发布。
4.在工作进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邮编:210023 电话:( 025 ) 85811028 传真:( 025 ) 85816077 E-mail: nzyyzb@njucm. edu. cn。
5.以上相关事项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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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