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优秀本科毕业生公开、公正、公平的进入推免程序,根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对业务水平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成绩考核为基础,同时综合测评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要优先推荐。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研究生处、教务处、纪委办公室、学工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相关学院的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推免生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相关专业专家、教授、学办主任及年级政治辅导员等7~9人组成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开展推荐工作前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三)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全校推免生日常工作。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5.在读期间必修、限选课程进程表”中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平均成绩和综合排名均居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8%;
6. 必修、限选课程进程表”中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中本专业课程为良好以上,非本专业课程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7.全国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必须合格,但成绩不计入必修课总成绩;
9.具备优先推荐条件之一者,可减免基本条件中6或7其中一项并作为一般推荐。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推荐: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发表学术论文;
2.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及同级别学科竞赛等)国家级优秀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参与人员;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一等奖的前10名,二等奖的前8名,三等奖的前6名;其他省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前三名。
4.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大学生(或同类)表彰者;
5.已批准的发明专利发明人及实用剂型发明人。
6、在校期间服兵役者。
7、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所学专业有直系家族名师师承关系,并在学术研究上有特殊造诣,为学校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声誉、做出重要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