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型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有: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0);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0600);药学(专业代码:100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L1);。
(二)专业型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我校专业型研究生有:中医(专业代码:105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5600);药学(专业代码:105500);护理(专业代码:105400);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凡跨门类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临床类各专业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6.报考中医临床类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推免生条件及推荐办法参见我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