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促进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接收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规定如下:
一、接收计划:
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申请者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生计划),并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申请人前4年(非医学专业按前3年)本专业必修和选修课总平均学分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前30%;
5.在校期间出版专著、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独立执笔或第一、二作者)或代表学校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类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报考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技术哲学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者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经三名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优先录取。
特别注意:申请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限毕业时将被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即符合报考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
三、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以下材料未特殊注明的均要求一份,并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附件2,A4纸双面打印);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3)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5.有关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
6.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无效);
7.在学期间曾在课外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曾发表论文或有其它研究成果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相应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全部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复印、打印。
(1)本校推免生请于2015年9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拟报考的相关院所,由院所汇总登记后,统一提交到研究生院。
(2)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须于2015年9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见下"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3)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