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目前拥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生物学8个一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中医学5个硕士专业学位点,是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在校研究生1500余人,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及培养年限
2016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30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培养年限为3至5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医学全在.线提供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5、同等学力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同时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 9 月1 日);
(3)科研能力较强,近三年须具备:主持过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影响因子在1.5以上的SCI文章一篇和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收录学术论著3篇以上;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位前三,二等奖排位前二,三等奖排位第一)。
6、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我校2016年接收硕博连读考生,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报名
1、网上报名: 11月1日至12月25日请全体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准确填写相关数据并提交。
2、现场确认:本省考生: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29日携带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前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
外省考生:即日起到2015年12月27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须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提交所有报考相关材料复印件(含报名费汇款凭证)或者赴我校现场确认(12月28日至29日)。
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报名费:270元
4、邮寄及汇款地址:宁夏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邮编:750004
5、联系人:李老师
6、联系电话:0951-6980183
7、准考证领取:全体考生于2016年3月9日于研招办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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