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直接通知考生。复试时间预计为2016年3月下旬。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6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军校学历考生,单考考生,以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出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原件,国外学历学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复试和录取。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理论与实验(临床操作)相结合。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②外语水平测试;③综合素质及能力的考察。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届时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所报考学院(系、所、医院)网站。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两门课程名称待下达复试通知时由相关学院另行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复试工作,实行比例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均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体检 体检时间:复试阶段在我校进行(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九、录取、调剂
(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占初试与复试总成绩的比重在30-50%之间,具体比重由学院(系、所、医院)在复试之前确定并公布。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历证书造假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以及在职不离岗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时确定学位类型(学术型学位或专业学位)、就读学院(系、所、医院)、专业、学费、奖学金等级、培养方式等信息,上述录取信息上报国家后,不再更改。
(二)调剂(仅作参考;2016年的调剂原则复试前公布)
校内调剂原则:原则上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到我校。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
3、原则上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录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可以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但须达到调入专业的我校复试分数线。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或学术型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向对应的学术型学位调剂。
7、报考学术型专业(不含临床医学类)的考生在达到该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且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请调剂到对应的专业学位专业。报考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还须符合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条件,即本科就读专业为法学。
8、推荐免试生的录取专业名称及代码必须与国家推免系统中一致,即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9、单考和强军计划考生不能调剂专业进行复试和录取。
10、报考我校工学各专业且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085212]。
十、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2、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无论新生第一学年是否享受奖学金,均须报到时缴清第一学年的学费。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硕士生(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以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不转档案和工资关系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具体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收费标准,于2016年3月复试时确定并公布。
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10000元/人。我校校级奖励金详情可参见:http://www.csu.edu.cn/csuaward/index.htm。
十一、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国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生咨询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的正规渠道是: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its.csu.edu.cn/yjsy/)以及中南大学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的官方网站(发布该二级单位有关研招信息,主要是招生宣传、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复试信息等),或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对于其他网站发布(含转载)的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731-88876806,传真:0731-88876474,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301室,邮编410083。